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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15岁女孩怀孕30周…… [原创 2008-06-04 09:11:07]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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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拍于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珊珊在病房里无助地看着窗外。看她那娇小的身体,比那低矮的柜门只高那么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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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看那珊珊的小胳膊,细小得犹如那花叶……


 

性家教手记:          

                15岁女孩怀孕30周:谁该反思?                        

                                          林艺  

 

 

  事情发生在广西南宁。

    我是4月16日间接地接到求助,4月21日与这个小女孩通了电话。这是一件让人既痛惜又愤恨的事情。

    她怀孕了,30周了,可她到6月29日才满15周岁。为了方便讲述,我们暂且叫她“珊珊”吧。

  珊珊的不幸是从一次夜不归宿开始的。是去年9月的一个晚上,她在网吧被一个大她一些的姐姐叫去与她一起住。小女孩对她虽了解得不是太多,但她们也是经常见面的。算是早就认识了。小女孩顺从地与她去了招待所,进了房间她们没聊多大一会儿就睡去了。

  熟睡中的小女孩感觉到有人在动她的身体。睁开眼睛,她惊恐得叫了起来。灯开着,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正在脱她的衣服。

  珊珊骨碌着、挣扎着、大叫着。她不停地喊:“不要,不要!”她一声又一声地喊带她来的那个女孩的名字。

  可是,这男人没有停下,那个女孩也已经不在房间了。

  珊珊没有免遭噩运。尽管她哀求着,挣扎着,撕打着,可还是被这个男人恶狠狠地蹂躏于身下。她的第一次就这样被人掠夺了。珊珊哭红了眼睛。

  等稍稍平静下来,珊珊想起来了,这个人也常去网吧,她见过他很多次。单纯的珊珊当时还想不明白,他怎么进的房间?而莉莉又去了哪里呢?

  后来,那个男人告诉珊珊他叫N,23岁。并告诉她不要对任何人说,更不能报案。

  那个男人走后,那个带她来这里的女孩也没有回来。在后来的日子里,那个女孩像从人间消失了一样,珊珊再也没能找到她。

  这件事情,她没敢对任何人说,包括她的家长。在她看来,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所以那个男人虽然是欺负了她,她也是绝对不能去报案的,因为那样就会有很多人知道她不再是处女了,她不再是一个完整的女孩了。

  此后的日子里,那个男人又找过几次珊珊。想带她去开房间,珊珊都跑掉了。

  两个月后,珊珊感觉到了身体严重不适。在好朋友的建议下,她到药店买了早孕试纸,结果显示阳性――她怀孕了。

  珊珊怕极了。她知道这对于她将意味着什么。她找到那个男人,告诉他自己怀孕了,让他负起应该负的责任,拿钱为她做人流。

  可那个男人不肯。再试图找他,他总是躲避着珊珊。

  珊珊不敢让家里人知道,她也急着弄到钱去医院做人流。可是,那个男人不负责任了,她也无去弄那么多的钱。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珊珊的肚子一日日地见长。珊珊整天在怕家人知道的惊恐和无钱打胎的无奈中度过。

  后来,与她几个要好的小伙伴,为她想出了她们所谓的“好主意”。她们要一起凑钱为珊珊租间屋,让她在那里生下孩子――她们想的仅仅是可以不让家人知道???

  直到前几天,珊珊上大学的表姐知道了她的情况。她表姐想起了在他们学校做性健康项目的玛丽斯特普南宁健康服务中心,那里是专门为怀孕少女免费人流的公益机构。4月15日,经过9次的电话沟通后,她表姐才在工作人员的鼓励和许诺下去了玛丽斯特普南宁健康服务中心。

  检查之后,医生告诉珊珊已经怀孕30周了,无法在这里进行免费人流,只能到大医院去做引产手术。珊珊一听还要去大医院,还要用钱,当时就哭了。

  珊珊家是一个父母摆小摊一天只能挣几十元生活费的贫困之家,她知道家里是拿不出钱让她住大医院的。

  玛丽斯特普做了珊珊的工作,并约来了她的家长。根据珊珊的记忆,家长给那个23岁男人的家打了电话,他的家长说:“她肚子里的不是我儿子的孩儿,不要再找我们。”

  珊珊也早就知道,那个欺负她的男人早已经离开了南宁。

  珊珊的家长到公安部门报案,民警的说法是第一次与珊珊发生性关系时,珊珊已满14周岁。而事发这么长时间取证很难,建议他们通过法院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就这样,公安部门没予立案。

  玛丽斯特普南宁服务中心张勇主任,被小珊珊的遭遇震憾着、愤怒着,他为珊珊联系律师、联系医院、联系妇女组织。

  而律师所讲的情况与那警察说的也差不多。张勇主任联系的律师同意对珊珊进行援助,但因为当事人已经满14周岁,加上过去时间这么长了,很难取证鉴定是否是非意愿的发生性行为。

  张勇主任为珊珊捐赠了500元钱,很抱歉地告诉珊珊家长,中心无法做引产手术,但自己会为珊珊联系最好的医院,并争取减免一些费用。由于珊珊的孕周加之年龄太少,做引产手术有很高的意外风险。所以一般医院不愿意接收她。最后经过张勇主任的努力,为珊珊联系了南宁最大的医院――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4月16日,珊珊住进这家医院的妇产科。

  4月17日,珊珊开始服用引产药物。

  4月21日,医生为珊珊做了引产手术。已经31周的胎儿,那已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个体,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存活于世的。可是,她在15岁的珊珊的腹中孕育了31周之后,还没有来得及看看这个世界,便永远地离去了。

  4月21日下午,我与小女孩通了电话。她说:“现在大家都说是那个带我去招待所的女孩和那个男的合伙骗的我。”这句话,让我看到了小女孩的天真和稚嫩。在她的意识里,她还肯定不了,那当时就是一个圈套,就是一个骗局。

  也难怪,毕竟她现在还不满15周岁。

  在结束通话前,女孩坚定而无助地说:“我希望有人能帮帮我,我真的很想追究他,可是我怎样追究他呢?是他强奸了我,他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放下电话,我在想:这样一个23岁的男人流荡于社会,会不会再出现下一个小珊珊呢?

  

      林艺手记:多少问题应该引起我们反思?

    张勇主任在工作手记中写道:“这次的捐赠不是最多的也不是最少的,而给我带来的冲击却是最大的。8个月了!她做了什么?她知道什么?父母为什么到现在才知道?我已经不知道去询问谁了,只想帮帮这个孩子。”

    中心的一位医生说:“可能真的是年龄太小了,我从她的眼神中看不到要做母亲的安祥,只有复杂、迷茫和无助。我们联系各种社会组织,我们在奔走,我们在说服。可突然我觉得自己也很无助,无助的对于这个女孩,对于她的眼泪。”

    不可否认,发生在珊珊身上的悲剧,让很多人都感到无奈和痛惜。是很多个不幸叠加在了她的身上,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反思。

    首先是她的家长。可以说,珊珊的不幸遭遇,家长有直接的责任。在对孩子的管理和教育上,珊珊的家长严重失职。对于一个14岁就缀学的孩子,怎么能任由她整日泡网?怎么能任由她经常性地夜不归宿?怎么就能完全把她“抛向”社会?夜深人静时,他们就没有想过自己的孩子现在在哪儿?她又在做什么?而对于珊珊怀孕7个多月家长竟然不知道,珊珊的妈妈竟然不知道女儿7个月没用卫生巾。这些,都正常吗?

    珊珊在外面受到了欺辱为什么不对家长说?如果家长对珊珊的关心多一些,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吗?这是我们每个家长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对孩子,我们要多沟通。我们不能太“家长”,更不能让他们去任意而行。

    珊珊最初的不幸,来自于那位出卖她的好朋友。是那个女孩将天真、单纯的珊珊诱骗到招待所。可以说,这是一件有预谋的强奸案。可正是珊珊的我行我素和对“朋友”的信任,才使坏人有机可乘,才使自己遭遇了不幸。而对于那个女孩,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帮别人诱骗她。她帮大周的这个忙,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追究起来,她同样会与大周一起被判强奸罪的。

    珊珊的软弱也是使她受到如此伤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她最初能选择报案,她就不会经历如此严重的伤痛的。珊珊的遭遇应该让那些正在遭受侵害的女孩坚强起来、醒悟起来,不然只能是对自己的伤害越来越深。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反思,就是后来帮珊珊租房并想要供养她和孩子的那三个女孩。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三个善良的女孩。但从帮珊珊的角度,她们就没有一个人意识到应该告诉家长,应该让家长来解决这个她们不能解决的问题。也没有人意识到应该去堕胎。这是为什么呢?无论从珊珊本身,还是从这三个女孩身上,我们都能看出性教育缺失的后果。

    这件事情同时也反应出了一些社会问题。在九年义务教育的体制下,为什么这么小的孩子就都流入社会了?对于网吧的管理,全国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准入内,可与珊珊同龄的孩子却有很多沉迷于其内。还有个别公安机关的立案问题,受害人报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对于调查和取证是应该由警察去做的事情,不能因为有难度就不给立案。

 很令人痛心的是,已经23岁的大周,在得知珊珊怀孕后竟然回避、逃离。面对一个因自己的行为而不知所措的才15岁的小女孩,他于心何忍?如果当初他能负起责任带珊珊去医院做人流,珊珊也不会经历如此大的痛苦。这些,都是他造成的。他会安心吗?愧疚与自责都是一种力量,它们将让他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这对他以后的生活也会有很大的影响。

    对于他的家长,在关键的时候,没能让他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这本身就是对他的一种负面教育。这会让他更为自私,以后更为不负责任。而一个唯我主义者,一个处处自私不负责任的人,在事业上、在社会中,会有好的发展空间吗?他的家长做了一件错事,珊珊和她的家长,最初并没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只是想让他们承担珊珊的医疗费用。这件事情不正是教育儿子的一个机会吗?不正是一个让他知道做坏事要承担责任,更要敢于承担责任的机会吗?我们的家长,不要做这样的糊涂家长,试想,有了这样的一次逃离和不负责任,他会不会去寻找下一下珊珊呢?


 

    我相信,读者朋友对他和他的家长都会指责和唾弃。我更相信,对别人的现在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的未来不负责任。

    2005年中国人口网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1000万女性堕胎,其中不满18周岁的少女占四分之一,即有250万之多。而2007年12月15日,中国避孕联盟公布称:“每年有1300万女性经历流产,未婚者占大多数。”

    这么多女孩在堕胎,而且绝大多数都是自己偷偷地去医院。我们的家长知道吗?珊珊的遭遇让我们看到,未成年性教育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无论是家长、学校还是社会,都必须重视起来。

    但愿类似于珊珊的事情不再发生。

( 本文完整版将刊发于: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家家乐》杂志2008第7期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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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艺:国际中华性健康研究会理事,开通全国第一条免费网络性家教热线,创建中国第一个性教育专题博客,被媒体称为“中国民间性家教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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